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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的性质和最终目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二)党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三)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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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勤于探索,加强和改进高校党支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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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纪律和制度,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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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继承和创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的情况,解决新的问题,使党的建设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增强高校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
(四)高等学校党支部主要任务
(1)学习、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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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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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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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教师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组织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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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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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扩大党的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党员标准发展新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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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体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通过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六)共产党员标准
(1)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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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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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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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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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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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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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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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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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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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密切联系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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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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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负责任地行使党员权利。
(七)党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八)党的基本路线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条基本路线的简明概括。
(九)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十)“三个代表”论述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一)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十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
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
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民主公开的原则
(3)平等的原则
2、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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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目标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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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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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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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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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十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1、根据中央的规定,县级以上党委和行政领导机关中党员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可安排在4至8月之间。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各地也作了规定,一般每年进行2至3次。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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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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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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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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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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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十五)发展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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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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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支部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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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合格后,经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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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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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必须及时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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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班子,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按照党章的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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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推迟召开。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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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指由党小组全体人员参加革命会议。它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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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课: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通常是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式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党课的内容一般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理论、党的基本政策以及科学文化知识等。
(十七)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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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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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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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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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觉遵守党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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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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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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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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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十八)党员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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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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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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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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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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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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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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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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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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